经2019年4月8日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会议研究,现就本届运动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开幕式举行时间调整为4月11日上午8:10。
二、各代表队方正开幕式入场仪式,均不得在主席台前停留表演,否则取消该单位的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奖及个人奖的评选资格。
三、原竞赛规程中关于“设立《安徽财经大学田径运动会》电子计时(竞赛)学生最高记录(男子组、女子组)》记录,此记录视为安徽财经大学田径运动会电子计时(径赛)记录,若破此记录加9分”的内容表述予以删除。同时增加“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田径比赛的学院运动员,在比赛中若破校记录、省级记录,则在当年或次年的校田径运动会中给予计分奖励,并在计核团体总分时,分别加9分、18分。对于破校记录、省级记录的接力项目,分别计入18分、36分,且分值由运动员所在学院平均分配”。
四、校田径运动会举行期间,各学院书记、副书记必须到场,尽职履责,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。
五、从第42届校田径运动会开始,开幕式团体操表演单位按照第41届校田径运动会中“开幕式入场顺序”的排列顺序确定(法学院、文学院、艺术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不承担团体操表演任务)。
第42届校田径运动会团体操表演单位为经济学院。
安徽财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